秦朔起诉李亮名誉侵权,李亮回应将积极应诉
财经媒体人、“秦朔朋友圈”创始人秦朔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声明称,已就抖音集团副总裁李亮近期涉及自己的相关言论,委托国浩律师事务所向上海法院提交起诉材料。李亮同日在微博回应,表示将“积极应诉”。
此次诉讼源于双方围绕“中国互联网的字节时间”展开的一场持续约一周的公开争论。
10月26日,秦朔发表文章讨论红果短剧与中国互联网格局,并援引野村证券报告中的QuestMobile数据称,2026年7月中国移动互联网使用时长排名前50的应用中,字节系应用占比40.9%,腾讯系占比29.1%。他据此提出,中国互联网是否正在由“腾讯时间”转向“字节时间”。
李亮随后多次发文反驳,认为这一判断“极不严谨”。他指出,相关统计仅覆盖移动端使用时长排名前50的应用,既没有纳入大量长尾应用,也没有考虑PC端数据,因此不能代表中国互联网的整体格局。他还表示,腾讯旗下短剧、短视频的增长速度远高于抖音和红果。
争论升级后,李亮曾使用“非蠢即坏”等措辞,并暗示秦朔的观点可能是“利益相关方”要求其发表。秦朔则反驳称,李亮把他人撰写的《兰香如故》相关文章错误归于自己,并借此影射他与特定公司的关系。
秦朔宣布起诉后,李亮发布长文继续阐述观点。他以红果短剧为例称,一些被“精英人群”视为“无脑剧”的作品,实际上涉及啃老、天价彩礼、农产品违约等现实议题;虽然采用“爽剧”形式,但社会价值并不逊于科普历史文化类剧集。李亮同时批评部分“专家自媒体”,认为其表面上以专家示人,实质上是经营自媒体业务的商人。
李亮还表示,如果此类账号借助“专家”身份传播不严谨甚至虚假的观点、带动舆论或捧杀竞争对手,其迷惑性和社会危害性会更强。他称,积极应诉的意义之一,是让公众认识这类“专家自媒体”的影响与风险。秦朔方面则认为,李亮的相关表述暗示其立场缺乏独立性,已经构成名誉侵权;李亮否认这一指控,并试图将案件置于对“专家自媒体”现象的公共讨论框架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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